4.27.2010

工作

最近總在談工作。

星期六有件事令我一直耿耿於懷,覺得自己有做得不足的地方,然後對住那樣的自己好激氣,為什麼不能再努力一點? 白白看著機會從眼前溜走一般。那天其實已經好地獄,早上到下午三點沒離開過去午飯去洗手間,學車兩點半觀塘那邊也遲到了,最後飛的過去,賠了時間賠了金錢也付上了勞力,結果也是一無所獲。是不是有下次的情況,就應該放過自己?

是我放在事情上的心機,令那事變得重要。

若果結果不一樣,那宗生意最後成了,或許我對整件事的說法就不一樣了。所以那辛苦的時光,其實可說為一種機會成本。

萬事萬物都有一個成本,你成就某事,就需要付出。想做到怎麼樣的事,就先要令自己capable去做,付出不一定有即食收獲,但必然能從過程中學習。

目標其實好清晰: 我希望在這家公司裡打滾四年,現在還有兩年零兩個半月。我希望能在年半內完成CFP課程,拿著四年經驗加CFP(其實只是虛名一個)跳槽,或轉做training有關的工作。現在的工資大概是第一份工作的兩倍半,望兩年零兩個半月後底薪能增加一倍。

必需要努力努力再努力! 不輕言放棄!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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