最近看了綺貞音樂會。
不單是音樂,而是一種懷念,讓我想起讀書時/孤獨時/快樂時/傷心時的光景,很多,也想起了家裡被塵封的結他。
手指頭粗厚的皮膚都變軟了,大概就是這種程度的荒廢,我在想,那時候對音樂的熱情,都放那裡去了?接下來的幾天,我總是心思思手癢癢,想和taylor先生會一會,可是又總是沒時間。沒時間是一種借口,也是一種事實。
終於到星期六的聚會,與朋友聊著聊著,居然定下了一個小計劃,如果順利的話,或者能在十二月實現。好勁! 咁突然! 然後腦裡就不停想,呀,要怎樣怎樣安排呢,原來手指都變遲鈍了,原來搞這類東東,已經是兩年前的秋天,呀,希望會順利吧。
其實順利當然好,不順利也開心,忽然想起並明白之前一位朋友說,music keeps me young,的意思。
快樂,樂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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